关于公布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立项项目的通知
科研处2020-05-21访问数:119
学校各单位:
2020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应用对策类)经过内部初审、专家评审和集体研究,共评选出立项项目165项,其中重大项目预选22项,我校立项3项名单如下:
一、立项项目管理
在立项课题开展研究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应遵守以下要求:
1.以专家最终审定题目为准,紧密联系苏州实际开展研究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课题成果的应用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切实提高成果质量。
2.恪守学术道德,杜绝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最终成果形式为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等流程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4.“苏州社科联项目申报评审系统”近期将开通,系统地址和网上补报时间另行通知,今后基金项目将采用网上评审系统进行跟踪管理。已立项项目请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线上补充申报,开题报告(6月底)、中期检查(8月中旬)和结项验收(9月底)在网上评审系统进行。
二、重大项目预选
结项成果质量是最终确定课题资助类别的唯一依据,没有列入重大项目预选名录的,只要成果质量较高,符合免于评审要求,同样可以进入重大项目名单并予以相应资助。
三、成果结项管理
1.结项评定分为免于评定和专家评审两种形式:
免于评定: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成果)被苏州市社科联(智库办)《智库专报》或《决策参阅》刊用的,即可获重点项目类别资助;被上述内刊选用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即可获重大项目类别资助。
专家评审:免于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结项成果,其资助类别在扣除免于评定项目数量后,由专家组评审确定。
2.课题采取先立项后资助方式。获得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资助。
3.市社科联享有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的首发首报权,未经社科联同意通过其他渠道或载体首发、首报的,不予以等级评定。经市社科联同意后通过其它途径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报送的,应在醒目位置标明“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将不予以等级评定。
科研处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