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2021年度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正在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托社科界学术力量深入开展江南文化研究,阐释江南文化历史渊源、流变脉络、要素特质、当代价值,推动历史文化和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努力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江南文化的转化和创新提供价值引领。
二、立项数量
本系列课题拟立项10项,每项资助课题研究经费8万元。
三、项目要求
1.选题确定。申报人须聚焦江南文化的传承发展,围绕“江南文化”关键词以及名人、名作、名胜等线索,突出苏州“最江南”文化特质,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2.课题成果。本系列课题研究成果应为不少于10万字的专著。研究周期不超过2年,最迟于2023年4月30日提交符合学术规范和出版要求的课题研究成果。市社科联将按照“成熟一部出版一部”的原则,将本系列课题研究成果统一列入“江南文化学术研究系列丛书”进行出版,出版资助事项另行通知。
3.课题管理。按照《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对本系列课题进行管理,课题组在出版、发表或向决策部门报送成果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注“本课题获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或“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成果”字样和项目编号,否则将不予以结项。
四、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原则上应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及担任副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课题申报。
2.为鼓励本市社科工作者积极参与江南文化研究,本系列课题不受“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限制。鼓励市“江南文化”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江南文化研究”入选项目参与申报。
3.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江南文化专项研究”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课题。
4.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联合开展研究。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截止时间4月30日。
2.《申报表》包括申请书和活页两部分,填好后请用A4纸打印,申请书和活页分开、左侧装订,夹放在一起。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送至科研处。
3.申报表电子版请以邮件形式发至366036164@qq.com。
科研处
2021年4月19日
附件:苏州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江南文化专项研究类)申报表.doc